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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6:37:56
项目概况

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SZB-20231203

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综合保障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3,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教育局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28日  2024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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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教育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联系方式:020-22083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瑞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西部10层05、07号

联系方式:020-83520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20-83520927

广东瑞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